解析:
拒执罪的判定并非单纯取决于一年流水的数额。拒执罪,是指在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情况下却拒不执行,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若被执行人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从而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便有可能构成拒执罪。流水仅仅是用以判断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以及是否存在拒不执行行为的一项参考要素,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