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保险理赔撤案这一情况并不必然等同于拒赔。在理赔进程里,撤案情形的出现可能基于多种原因。例如,双方于理赔过程中经协商达成了其他解决办法;或者是由于投保人所提交的理赔材料不完整等因素,从而导致投保人主动撤回理赔申请,亦或是应保险公司的要求而撤回理赔申请。
然而,若在撤案之前,保险公司已明确作出拒绝赔付的表示,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拒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