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起诉变更抚养权时,通常需准备如下材料:
其一为起诉状,应明确阐述自身诉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
其二是本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
其三是能够证明自身更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诸如个人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以及与孩子意愿相关的证据等。
其四是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经济状况恶化等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