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夫妻双方结婚已满两年且育有子女而后离婚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彩礼是不予退还的。这是由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且育有子女,此时彩礼在婚姻关系中的目的已然达成。不过,倘若彩礼的给付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还部分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