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你遇到了商标被侵权的情况,那么这个赔偿金应该怎么算?通常来说,就是按照你因为这个侵权行为而遭受了多少损失来决定,这是你实际损失的金额。但是,要是你说这个损失真的很难去计算出来的话,我们也能理解,那就按照侵权者从侵权行为中得到的好处来计算赔偿金额。这样,你的损失或者好处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参考下这个商标给你带来的许可使用费用的倍数这样看起来好像也挺合理的。假如那个侵权者是故意侵犯了你的商标专用权,而且情节特别恶劣的话,那么他可能要面临的赔偿就不仅仅是我们刚才说的那些数字了,而是可能是这些数字基础上再乘以1到5倍之间的一个数。当然这里面还会包含你为了制止这个侵权行为而付出去的合理开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