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恶意诉讼”就是有人憋着一肚子坏水,打着无聊的官司来骚扰你,简直就是在砸你心爱东西那种感觉。要确定这种行为真的挺费劲儿的,得琢磨琢磨他为啥挑起这个官司?他都做了些啥事?还有,有没有能证明他是不是怀着恶意的证据?如果真的被认定为是“恶意诉讼”的话,那就要遭受一些打击了比如要求他承担你因为应诉而产生的一些必要开销,象是请律师、跑腿儿等等;状况更糟些的话,他还可能被罚钱甚至被关进监狱里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