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法院执行还钱这个事其实没有太明确的规定,因为要考虑到很多因素。通常要是被执行人那边儿刚好有钱可以拿来还债的话,那一切都好说可能短短几个月就能搞定了。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比较复杂,或者他们故意躲着不还钱之类的,那时间就得拖长点了。在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来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比如查账、冻结账户、没收财产等等,就是为了能让债权人尽快拿到自己应有的那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