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制执行公证"其实就是公证处帮你搞定一些没啥疑问的债款、东西追讨问题。就是说当你碰到那个欠钱或者还钱不痛快的人,你们之间达成过一个约定的文书,然后经过这个公证处给它加上了强制执行的效力,那就牛逼大了。以后他要是不按照那个文书上说的来做,那你真的不用去打官司那么麻烦,直接找个有权利管这事儿的人民法院就能申请执行。这样是为了让我们的讨债过程更简单,更快,也省时省力省钱。比如说如果借款合同、还款协议这些东西经过公证处加持,变成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那一旦对方违约,你就可以马上跑去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