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满足的条件通常如下:首先,必须存在紧迫性,即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其次,申请人需具备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最后,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在错误保全的情况下不会对被申请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关于申请财产保全所产生的费用,则是依据实际保全的财产价值按一定比例进行支付。具体而言,若财产价值未超过人民币1000元或并不涉及到财产价值的,每件案件只需交纳30元;若财产价值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则需按照1%的比例交纳;而对于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0.5%的比例交纳。然而,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措施时所应承担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