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发生了打架斗殴搞出了刑事案子,那么这个案子就得交给检察院来审理了。当这个时候嫌疑人和他的律师可得紧紧盯着这个案子的进度。检察院可不会干等着,他们会仔细地审查案件,然后再作出是不是要把这个家伙告上法庭的决定。在检察院还没做出决定之前,嫌疑人当然也可以请个称职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律师就能够帮着嫌疑人跟检察院沟通,看看能不能争取到对嫌疑人比较有利的处理结果。要是这个案子里头有什么证据不够充分之类的问题,那检察院可能就要把案子退回去让警察们再去调查一下。所以嫌疑人还是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把跟案子有关的事情都老老实实地说出来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