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们平时说的那种没有领证的"婚姻"里头儿,两个人要是觉得不合适要分了手,这个时候给出去的彩礼能不能还给人家,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说,两个人刚开始没想过要去办那个结婚证,就只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在一起了;或者是虽然办了结婚证但是实际上两个人并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过;再或者就是在结婚前给了对方彩礼,结果导致自己的生活变得很困难,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把彩礼还回去。不过如果这个彩礼已经被用在了两个人一起生活的开支上,那可能就没法全部都还给人家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