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那个公安局里头管开车的人会在检查完现场、做过勘验工作之后的第十天,也就是现场勘查的那一天开始,就把这个叫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东西给弄出来。但是如果还得再去做个什么检验或者鉴定的话,那他们就要等到这个检验鉴定的结果搞清楚了以后的第五天才会给出这份交警事故认定书。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发生了交通肇事逃逸这种事情,那么在找到肇事车和司机之后的第十天,他们也会给出一份叫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东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