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于行贿罪的审理过程中,被用作贿赂之用的物品通常不会被直接认定为赃物。这类物品原本是为了实现不法目的而赠送给他人的财产。然而,若这些物品自身所源自的渠道属于违法性质,譬如经过了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得来,那就有可能会被视为赃物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