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年仅十二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犯有强奸罪行,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是无需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该年龄段以下的个体,无论他们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是否对整个社会造成了实质性的危害,都无法被认定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过,对于这些青少年罪犯,有关部门有权责令他们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其实施适当的管束与教导。而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可以依法对其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在此期间,家,庭与社会各界当共同关注此类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更加注重对他们开展深入而有效的教育指导工作,帮助这些孩子树立健康、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