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女方存在婚外情现象并主动向丈夫请求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并不代表一定会毫无保留地获得法庭批准。家庭法院最终确定判离与否的核心依据在于夫妇双方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然彻底破裂。倘若婚外情行为足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那么,法院或许会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就婚姻财产分配问题而言,没有明显过错的一方可能将得到相对较多的物质财富。与此同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也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始终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