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疑似犯罪分子实施的一项法定强制措施,旨在获取有力证据支持后续诉讼程序的展开。通常而言,公安机关需先完成案件的基本立案程序,全面调查案情并确信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及相应的刑事责任违反行为后,方可依法启动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程序。
然而,在某些特殊且紧急的情况下,例如重大突发事件等,公安机关有权先行进行刑事拘留,之后在适当时候补充完成立案手续相关文书。总的来说,尽管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直接表明案件已被正式立案,但其执行往往以立案调查工作为前提和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