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袭警行为之后,犯罪嫌疑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全面权衡评估的问题。一般而言,若此种犯罪行为性质较为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对自己的过错进行诚挚的反思与道歉,并且其重新回归社会并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话,可以考虑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机会。但是,如若袭警行为已经给警察及公共安全带来重大损害,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司法机关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恶劣行径,那么,在此类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往往很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