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经由诉讼请求与实情矛盾重重且被法庭驳回之后,您务必详加审查全案情节。首要任务便是细致剖析法院驳回此次诉讼请求的具体缘由及其理论根基,以判断其中是否隐藏着当事人对相关信息的误解或者出现了信息的缺失。若您坚信法庭的驳回行动有误,不妨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在此之前,还需务必重新整理全案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确保能够提供更为充足,更为精确的资料来支撑您的诉讼请求。
同时,您还应当考虑搜集新的证据亦或是重新规划诉讼策略,从而再次提起诉讼。但是请务必注意,在再度发起诉讼之际,务必要防止重蹈覆辙,修复前次诉讼中的不足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