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仅仅因缺乏还款资金而引发的财务争议并不会直接导致被拘禁。
然而,若此过程中发生如下现象,当事人或者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具备履行支付义务的经济能力却拒绝履行司法裁决书所授定义务,如蓄意转移或藏匿财富以逃避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违反了来自法院的债务禁止消费令等法令。
值得注意的是,拘留仅为一种强制手段,旨在敦促相关人士履行其应当承担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