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关系并非必然,两者彼此独立存在且功能不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限于保障被告人人身自由,暂时释放以待进一步审判;而缓刑,作为一种刑法执行方式,则是对已经定罪的罪犯给予某种程度的处理方式之一,使其在监外执行刑罚,不必实际服狱。因此,无论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或是在最终判决生效之后,能否获得缓刑,均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性分析,主要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主要情节、社会危害以及被告方对于犯罪事实的悔过、认罪态度等各方面状况。一般而言,若是犯罪情节轻微、被告方具备明显悔罪意愿并且无再次违法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并不对其生活社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话,申请人被法院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