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一家公司法务负债未能及时偿还而引发了被查扣诉求,那么在具备法定要求的状况之下,该公司实际上是有机会避免此类结果的发生的。
首先,必须明确无误地确认该公司的确存在着尚未清偿的款项债务这一事实依据,并且在透过合法合规的通知催缴过程之后,倘若仍然无法按期履行其应有的还款义务。因此,对于此种情况,依法应对公司进行全面详尽的调查,通常情况下需要借助于法律手段,由债权人向仲裁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同时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证实其所持债权的实际存在以及公司不当行为的具体情形。一旦满足了以上述所有条件,仲裁法庭有可能会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决,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其中包括对涉案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查封冻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