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景下,即便在调查立案之前已然主动退还所涉款项,也未必能够避免立案追究责任。此种情形的发生,与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条款有着密切关系。若是涉嫌的违纪违规行为非常严重,即便有所退款行为作为减轻刑责之参考依据,但并不代表就可以让立案环节得以规避。比方说,诈骗这类刑事案件,即便犯罪嫌疑人事先将骗取的财物归还,公安部门仍有权立案展开深入调查研究,因为他们的行为实质上已触犯法律。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明确规定,诈骗公共或私人资产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相应罚金;若诈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者,惩罚将更为严厉,即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那些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款或者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处罚。除非法律另行规定,否则均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惩治处置。
然而,若情节较为轻微,且退还款项及时,并未对受害人及社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便有可能避开立案程序。做出确切的判别建材需结合各方面复杂因素,理智而全面地进行考虑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