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案情的立案行为并非预示着被告人有罪于先。立案环节仅属于刑事诉讼流程中的初始阶段,象征司法机构推测可能出现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事实,亟需深入展开调研核实。在立案之后,尚需经过一连串繁复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核心步骤,最终才能判定涉案嫌疑犯是否背负罪责及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立案仅仅是基于前期搜集到的初步证据与线索,认为有可能存在他人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必要调查措施,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立案对象均被铁证如山地证实为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