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政拘留未能通知到亲属或未按照相关法规给予相关手续应有之程序,则此举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在此前提下,被拘留者的亲属将依法享有提起申诉及质疑的权利。通常而言,当公安机关做出对被处罚人实施行政拘留的决定时,务必尽速通知该被处罚人家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在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后,立即将其交付给被处罚人本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交付的,也应在两日之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对于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公安机关亦须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倘若您遭遇此类状况,我们建议您首先向做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咨询详情,请求其解释未通知家属的缘由,并索取相关手续。若仍未得到合理解释以及妥善处理,您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