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专利侵权诉讼中,相关赔偿金通常依据权利人遭侵权事件导致之实质金钱损失予以判定;若实际损失确实无法准确计算,可以考虑按侵权方因侵权行为获得之经济收益来确定。在上述两种情况均未能明显衡量的前提下,可以借鉴该专利发放许可证时所收取的使用费用的适当倍率来合理设定赔偿度。
另外,赔偿数还应涵盖并补偿权利人为对抗侵权行为而付出的合理成本与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