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生活中的婚姻关系中,倘若有一方背负了债务,那么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配偶也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例如,若该笔债务被证实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是为了共同进行生产经营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就有义务与之分担。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用于参与赌博等非法行为,或者双方已经明确约定将此债务视为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须对此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