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法定立案金通常界定于二千元乃至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然而,在特定状况下,例如罪犯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行为而受到过刑事惩罚,或在过去一年时间里因同类型违法行为接受过行政处罚,又或者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士、老人群体或是丧失劳动力者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是以即将实施纵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或者刻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犯罪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则其所涉及的较大金标准可依照百分之五十进行调整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较大”“数巨大”“数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