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然而,当涉及到相关检测和鉴定工作时,其所需的时间将不予计算在内。由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若在既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作,则可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适当延长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