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洗钱罪这两个罪行,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彼此之间并无包含关系。前者主要是针对犯罪所得及其衍生的收益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方式来掩盖、隐藏这些非法财产的行为;而后者则是指在明知是来自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产及其收益的情况下,为了掩盖、隐瞒这些财产的来源及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特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