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到特别的证明文件。然而,为了确保取保候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必须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例如,被认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又如,被认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案件等。在满足了这些前提条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皆可依法提出适当的取保候审申请。
负责审批的司法机构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若批准了该申请,则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