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离婚程序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范畴,通常是结合子女所需切实费用额、父母双方面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个因素来做出合理的判断与决定。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大概可以按照其月度总收入的20%-30%这个范围给予计算;如果同时承担着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一比例则需适度提高,但是通常不能超出总收入的50%。而针对那些没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所述的比例标准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