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犯罪行为所应执行的刑期时长,其具体的量刑标准业已依照具体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在情况较为严重者,如挪用资金数额达到较大额度,且该资金已超出三个月尚未归还给债权人,或虽然未超逾三个月,然而以较高数额进行营利性活动,以及从事非法交易等犯罪行为时,将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而当挪用资金金额极为庞大,抑或是在达到了较大规模之后仍拒绝归还的情况下,则将接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