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起诉人数并未明确规定上限,换言之,只要相关嫌疑人的行为符合该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且其确实实施了具有危害性的驾驶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然而,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执法机构的调查结论将对最终的起诉与否产生决定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