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说说那个叫做“故意伤害罪”的事儿。这玩意儿简单来说就是某个家伙故意去弄伤人家身体,结果给别人带来了不小的伤害。想让这个罪名成立的话有几个关键点得记住。
首先,这家伙得有着一种恶意去伤害人的想法,也就是他清楚明白自己干点儿啥就能把别人的身体搞坏掉,然后还不在乎或者是乐见这种事情发生。
其次,他得在行动上有所表现,真真实实地去伤害人家的身体,而且最后还得是把别人给整成了“轻伤”以上这种程度的伤害。举个例子,比如说有人拿着刀子把别人捅到轻伤,又或者是拿拳头把别人打得骨折之类的。当然,要是这种伤害只是像打闹那样轻轻地推几下、动手打几拳、动脚踢两下,没能让被害人受到像上面说的那种“轻伤”的程度的伤害,那就别想往故意伤害罪上扯。
至于这伤害的手段可可是丰富多样像什么用拳头砸人、用脚踢人、甚至借助工具都行。不过记住了,不能和那些一般的打架斗殴、或者是纯粹意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