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之中,我们并未发现有明确规定“拘留一年”这一内容的条例。关于行政拘留方面,一般的情况下,被处行政拘留的人员所需承受的该项处罚时长不会超过15日;若累计在一起计算的话,最长也不得超过20天。而对于刑事拘留这一问题,它其实属于一种暂时性的限制性措施,并非一种刑罚。通常情况下,其持续时间不会超过37天。然而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假设同一种违法行为在不同时期出现了多次反复,那么很可能仅对首次出现的情况进行首次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当在某个时间段内涉及到多种多样的违法情形,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每一次违法犯罪事件的实际情况及具体违法事件的严重程度,考虑是否对其进行分别的行政拘留。另一方面,有关详细的拘留频率与期限等各种细则,均需要参考相关法律律令以及具体违法事实和情节加以综合评估给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