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法律事务中,公安机关具有权力对相关案件实施结案处理之操作,然而其行为必须遵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通常情况下,若经调查发现涉案事实并不成立,或者涉案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无法被认定为犯罪的,公安机关便可依法做出结案决定。而当案件已完成全部侦查工作,证明力充足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此时期内,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在侦查阶段可以视为案件已经结案。当然,若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了新的关键性线索或证据,或许会导致侦查程序重新开始运行。总的来说,公安机关在案件结案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展开,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平正义与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