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审讯并未裁决予准许离婚之后,倘若没有新的实情或理由提出,那么原告必须于求其次上诉请求判决离婚之前,等待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段。然而,这六个月的等待时间并非无上下之限的法定期限,如果出现新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便不能再以这个时长作为苛责。“新情况与新理由”常有以下几种可能,比如被告人出现了严重的过失行为,诸如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等屡禁不止的不良嗜好;或者是婚姻双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剧烈且实质性的转变。值得人们尤其关注的是,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法院评断是否应予批准离婚的基准在于感情是否真正地破裂。因此,当您决定进行第二次上诉请求判决离婚之时,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能够证明情感已经破裂的证据材料,以便提升判决得到满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