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这个过程当中,一般会产生一些费用。其中就有案件受理费,还有申请费之类的。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先预交的,等最终判决出来以后,通常是由败诉方来承担。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那就得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去决定双方分担的比例。
申请费,也是由申请人提前预交的,像申请执行、申请保全之类的情况都要交。执行申请费,是在执行完之后由被执行人来承担的,而保全申请费,则是由败诉方来承担。
另外,那些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的时候,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补贴等这些费用,是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代为收取的。要是你委托了律师,那还会有律师代理费,这个通常是你和律师去协商确定的,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别的约定,不然是不由败诉方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