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这类案件当中,要是男方没什么正当理由就是不肯到法庭来,那法院通常会先去传唤他。要是经过两次发送传票传唤了,他还是坚决不到庭,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有权对他进行拘传,让他必须得到庭。
不过,到底能不能判决离婚,可不能单纯地以男方不到场的次数来当作绝对的标准。法院判断离婚的关键之处其实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到底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比如说,如果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像重婚、跟别人一起同居、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者吸毒这种恶习并且屡教都不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已经满了两年这样的法定情形,即便男方没有到场,法院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的。反过来,如果证据不够充足,即便男方多次都不到场,法院也很有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