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这个领域,要是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法院一般就会紧紧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这一重要因素去进行判断。就好比一座天平,原告提供的那些证据就是砝码,如果证据的分量不够,不足以有力地证明感情已经破裂了,那法院通常就不会轻易地判决离婚。不过,原告要是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起诉,这时候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往往就会变大。
在这个过程中,原告可得加把劲,尽可能去收集那些能够确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男方有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又或者存在家庭暴力,还有那种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都不改的情况,以及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了两年等等这些方面的证据都得收集好。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该怎么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到底归谁这些重要问题,也得提前准备充足的证据,并且提出合理的主张。总而言之,在离婚诉讼里,一方不同意离婚可真不是就绝对地阻止离婚判决,关键就在于有没有足够的证据以及能不能熟练运用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