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着明确的成立时间规定。就像我们平常做事一样,得有实际的行动才行。假如只是两个人商量着要借钱,不管是口头说的还是写在纸上的约定,只要出借人还没把钱给到借款人手里,那这个借款合同就还没正式成立。只有当出借人实实在在地把钱交给了借款人,这个借款合同才算是真正成立了。
在司法实践里,对于款项交付的证据那可是特别关键的。就好比我们买东西付钱后会有个收据一样,转账记录、收条这些都能成为有效的证据。要是没有这些证据,到时候要主张借款合同已经成立,那可就会遇到不少麻烦,可能会让自己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所以,在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这些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