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二年之久,并且经过调解依旧无效时,其中一方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分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其次,这种分居要处于持续的状态,不能是短暂的分开;再者,分居意味着双方是分开居住的,各自不再履行夫妻之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要特别注意,仅仅有分居这一个事实,并不一定就能保证离婚一定成功,法院在判决时,还会全面综合地考量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以及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等诸多因素。并且,就算分居时间还不满二年,如果有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存在,同样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所以,在决定要起诉离婚之前,建议您仔细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分居的各种材料等,这样能更好地支持您在离婚诉讼中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