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若发现漏罪,处理方式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倘若漏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就已被察觉,只是因某些缘由暂未予以处理,按照刑法的规定,必须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然后,把之前的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新判决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过的刑期,要计算到新判决所决定的刑期里面。
而要是漏罪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才被发觉,那就需要对漏罪单独进行定罪量刑。这里特别要留意的是,对于漏罪的追诉时效,必须依据刑法规定的相应罪名的追诉时效来进行准确判断。比如,有些罪名的追诉时效较短,超过时效后就不能再对漏罪进行追诉;而有些罪名的追诉时效较长,在一定时间内仍可对漏罪进行处理。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刑满释放后发现的漏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