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而言之就是非吸罪。判断业务员是否构成此罪以及罪责的轻重,关键在于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参与的程度以及吸收资金的数额等方面。
在最新的标准里,要是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通常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就业务员而言,如果他们积极投身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吸收的资金达到了一定的数额,那么他们也会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如果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同时还具备从轻、减轻的情节,那么在量刑时就可能会从轻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