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法院就会仔细地依据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证据,来确切地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到底有没有确实破裂。
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存在那些法定的离婚情形,像重婚、跟别人同居、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者吸毒这样的恶习并且屡教都不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了两年等等这些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不过,要是原告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就会更加慎重地去审查双方的感情状况。这时候如果能提供更多能够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那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另外,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自己的意愿以及抚养能力等这些因素来进行妥善处理。总而言之,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或者不离婚以及相关的各种事项,都是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