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离婚起诉进行二次开庭时,通常是会有传票的。传票就像是法院给当事人通知开庭的一张“特别纸条”,它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清清楚楚地知道了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且已经通过达成相应的书面确认,又或者是采用了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完成了通知这件事,那么可能就不会再专门去发送一张传票。
不过,为了能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让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下去,我建议您最好一直与受理您案件的法院保持密切的沟通,这样您就能获取到最准确且最新的开庭信息。要是您明明没有收到传票,却突然被告知要开庭,那您可一定得赶紧向法院反映并核实清楚情况,可千万不能因为没留意到传票而影响到您在这个案件中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