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来说说这调解被执行过程中另案起诉的事儿。就好比,员工和公司在原调解协议里已经把某些事情给解决,可突然又冒出个新情况,就像员工发现公司还有一笔额外的欠款没给,这就是新的事实和争议。要是符合起诉条件,那咱就可以另案起诉。
比如说,原调解协议只是关于员工的工资发放问题,可现在员工发现公司在劳动合同之外,还偷偷扣了他的绩效奖金,这明显不属于原调解协议涵盖范围。而且,得有明确的被告,就像知道是哪个部门或者哪位领导扣的奖金;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公司返还被扣的绩效奖金;还得有事实和理由,得把扣奖金的经过详细说清楚,为啥扣,怎么扣的。
所诉事项,也得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像这种公司内部的薪资纠纷,法院是会管的。同时,还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不能随便找个法院就起诉。
不过,到底能不能另案起诉,那可不能一概而论,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像爬山一样,得一步一步看清脚下的路,把相关证据都收集整理好,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能稀里糊涂就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