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不愿意离婚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首先,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撰写起诉状,这是向法院陈述自己诉求的重要文件;还要准备好结婚证,它能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诉讼对象的准确性;同时,也不能忘记收集相关证据,像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经常吵架、不交流等情况的记录,还有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等。
接着,把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给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对这些材料进行立案审查。
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和好如初。但如果调解没有效果,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像一方存在重婚行为、经常对另一方实施家暴、双方分居已经满两年等情况,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然而,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就必须要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