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民事纠纷起诉的时间进程那可真是像一场充满未知的旅程。就拿一审普通程序来说,那审限可是规定了足足六个月。这就好比一场漫长的马拉松比赛,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各种小状况,要是有特殊情况,还得经过批准才能延长,就好像跑着跑着突然遇到了修路,得绕个远路才能继续跑下去。
再看看简易程序,那审限就短多,只有三个月。这就像是一场短跑比赛,速度那叫一个快。要是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也不大,那法院就会毫不犹豫地适用简易程序,让整个过程像闪电一样迅速。但要是案情复杂得像一团乱麻,那可就得转为普通程序,又得重新开始那漫长的马拉松之旅。
还有立案阶段,法院审查材料的时间就像一个严格的门卫,在7天内决定是否让你进入这场诉讼的大门。要是材料都符合要求,那你就能顺利通过;要是有一点瑕疵,那可就得回去修改。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要是涉及到鉴定、公告之类的情况,那时间就会像被拉长的橡皮筋一样,又得相应地延长。所以说,具体的时长真的是难以一概而论,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像医生看病得先了解病情一样,才能准确判断这场诉讼之旅到底要走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