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的事儿。就拿那普通的民事诉讼来说,一般情况下,要是没法律明文规定,也没合同约定,那上诉败诉方可不用给胜诉方掏律师费。这就好比你和朋友一起去逛街,没说好谁请客,那最后谁也不能逼着谁掏钱。
可要是遇到特殊类型的案件,像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之类的。那可就不一样,要是法律有规定或者合同里约定好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那败诉方就得乖乖掏钱。比如说,有个公司侵犯了另一个公司的知识产权,合同里早就写明了,要是出了这事,违约方得承担对方因解决纠纷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那要是最后胜诉了,胜诉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让败诉方把律师费给掏了。
再举个例子,有两个商家在竞争,其中一个商家觉得另一个商家用了不正当手段,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是合同里提前约定了,谁违约谁就得承担对方的律师费,那到时候败诉的那个商家就得乖乖把钱掏出来。所以说,到底要不要承担律师费,那可得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可不能想当然。